学院基层共青团推优每年两次,由各班团支部具体负责,具体流程如下:
①各团支部按照相关要求推选,民主评议的方式进行推选。
②各团支部委员会根据平时考察情况,参照民主评议和投票结果,在征求分团委意见的基础上,讨论确定推荐名单。
③填写《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登记表》(一式两份),确定发展对象,上报学院分团委,由分团委签署意见上报校团委审批。
④审批后,签字盖章后的登记表一份留学院分团委,一份返还员工。